什么是遺贈?遺贈,是指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其遺產中財產權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贈給國家、集體組織、社會團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在遺囑人死后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立遺囑人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為受遺贈人。遺贈是一種民事法令義務,被繼承人經由過程遺言的體式格局,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數(shù)贈送國度、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指被繼承人臨終前以遺囑方式轉讓其部分遺產的行為。接下來就由深圳遺產律師為您講解什么是遺贈、遺贈的有效條件是什么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遺贈法律概念
國民經由過程遺言體式格局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者社會組織,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為。設定遺贈的人稱遺贈人,接收遺贈的人稱受贈人或遺贈受贈人,經由過程遺贈贈與的財物稱為遺贈財富或遺贈物。遺贈是雙方的、無償?shù)姆钚袆樱豁氝z贈人一方作出意義暗示即可成立,其實不需求征得受贈人的批準。但遺贈不同于生前贈與,必須在形式上和內容上具有設立遺囑的法定要件方為有效。
二、遺贈的有效條件
遺贈作為民事法令行動,不但要吻合法令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繼承法的特別規(guī)定。一個有效的遺囑須具備以下條件: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整行動能力。遺言須意義暗示實在、被迫、正當,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受遺贈人須在遺言見效時存在、未亡。欲使遺贈產生預期法令結果,須由受遺贈人在曉得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收的意思表示,否則視為放棄。
三、如何申辦遺贈公證
申辦遺贈公證必需親自到住所地或遺贈行動地的公證機構提出請求,不得托付別人代辦署理,并要提交相應的材料。下面編輯為您詳細介紹申辦遺贈公證的事項。當事人申辦遺贈公證時,必需親自到住所地或遺贈行動地的公證機構提出請求,不得托付別人代辦署理,當事人到公證機構有艱苦的,公證機構可根據其申請派公證員到遺贈人的居住地辦理。
四、辦理遺贈公證應供應下列材料
遺贈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實;假如受贈人是單元的,應供應該單元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起草的遺贈協(xié)議書;遺贈財富的所有權證實。如房屋產權證、銀行存折等;公證員覺得應該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遺贈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遺囑人通過遺囑將個人財產遺贈給他人時,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遺贈人在生前亦可單方取消該遺贈。同樣,受遺贈可以接受遺贈,也可不接受遺贈。遺贈是無償?shù)?、自愿的,死后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受遺贈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國家、集體組織和社會團體和個人。遺贈的標的只能是遺產中的財產權利,而不能是財產義務(如債務)。如果遺產中的所有權和債權的標的之價值大于債務標的之價值,遺贈人可將全部遺產贈給受遺贈人,最終受遺贈人應得到財產利益。受遺贈權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當受遺贈人先于遺贈人死亡,其受遺贈權便自然消失。當受遺贈人不愿接受遺贈,他也不能將該遺贈財產轉給他人。但是,當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清償遺贈人的債務優(yōu)先于執(zhí)行遺贈。以上就是深圳遺產律師為您講解什么是遺贈、遺贈的有效條件是什么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深圳遺產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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